广州XXXX有限公司
股权转让合同
转让方: 林XXX (甲方)
住所: 广州市白云区
受让方: 陈XX (乙方)
住所: 广州市白云区
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州X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,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在广州市订立。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
1、甲方将原认缴出资 100 万元(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%)转让给乙方,转让金 100 万元;
2、乙方同意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前,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。
第二条 保证
1、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广州XXXX 有限公司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,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。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,没有设置任何抵押、质押或担保,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。否则,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,由甲方承担。
2、甲方转让其股权后,其在 广州XXXX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,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。
3、乙方承认 广州XXXX 有限公司章程,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。
第三条 盈亏分担
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,乙方即成为 广州XXXX 有限公司的股东。
第四条 费用负担
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,由双方承担。
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
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可变更或解除合同,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1、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,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。
2、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。
3、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,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,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。
4、因情况发生变化,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
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,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按照下列方式解决(任选一项,且只能选择一项,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“√”):
□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□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
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。
第八条 本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订,合同正本一式 4 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, 有限公司存一份,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签署: 乙方签署:
其他股东签署:
年 月 日
注:涉及签署的,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,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(有权签字人)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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